依据GBT16180—2014鉴定的是工伤吗?
针对“依据GBT16180—2014鉴定的是工伤吗?”这一问题,其直接回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,例如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”等。该条例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核心法律依据。GBT16180—2014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,并非工伤认定的依据。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(或者患职业病)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,其依据是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而非GBT16180—2014。因此,依据GBT16180—2014鉴定的不是工伤本身,而是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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